首页/千和党建

千和党建PartyBuilding
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五期
作者:admin 点击:3036次 日期:2016-09-28 [] [] []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调研督查组莅临

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检查指导工作

2010年7月27日上午,由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董志红同志为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有关领导为成员的中共云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六调研督查组,在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汪洋同志及省司法厅政治部、省律师协会党委有关同志陪同下,莅临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调研督查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

调研督查组一行在汪副厅长等陪同下,参观视察了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区、社区党员法律服务点、社区免费法律服务咨询点、党员律师公示牌、党员律师服务承诺公示栏、党员活动室、党支部办公室、查阅了有关档案痕迹资料等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所取得的初步成果。

参观结束后,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社区党员法律服务点圆桌会议室召开汇报座谈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熊斌同志向调研督查组汇报了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律师事务所主任万立同志向调研组汇报了律师事务所的总体情况及补充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部分党员律师参加座谈交流。

在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及座谈交流后,董副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董副书记指出:

一是工作创新意识性较强,亮点多。

二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正确,路子对。

三是内部管理规范,发展势头好。

四是紧密结合实际,社区共建联建,方法效果明显。

对下一步工作,董副书记要求:

一是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要关注进展动态,持续推进,继续深化,取得更大进展。

二是抓住西部大开发及云南省桥头堡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把如何更好地“走出去”作为战略方案深入研究,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三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对已提出的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做法,提出新任务,探索新亮点,取得新成效,争取让省委为你们挂牌。

四是加强材料的收集整理,宣传工作的深化提炼,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

之后,汪洋副厅长代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何剑文同志,对董副书记一行深入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党支部进行调研指导工作的务实作风表示敬意,对董副书记一行多年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忠心的感谢。

调研督查组认为,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的十年发展历程就是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探索发展的过程,是对合伙人的共同意愿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及律师的多元化身份三者之间协调发展、互利共赢这个难题的破解过程。党支部把党的领导、党员律师的意愿和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发展变成一个共同体,将党建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保证了律师事务所的正确发展方向,发展成了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在建立过程中,党员律师是创业者、发起人;在管理发展中,党的政策与律师事务所的规章溶成一体;在业务工作中,党员律师是先锋、是楷模、是骨干;在社会责任担当中,党员律师是表率、是排头兵、是领头羊。刘胡乐律师事务所自创建以来的发展,充分说明这样一个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规范化发展的律师事务所,就是法律服务机构发展的典范,是律师行业的楷模,是党建工作的亮点,是创先争优的表率,是法治文化的载体。

最后,党支部书记熊斌同志表示,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一定认真把董副书记的重要指示溶入到律师事务所建设和创先争优的活动中去,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决不辜负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期望,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向党的十八献礼!

(省律协党委杨华供稿)


上一篇: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四期
下一篇: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