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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二期
作者:admin 点击:2978次 日期:2016-09-28 [] [] []


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以“两个优先”和“四项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于2000年3月成立, 2000年4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了党支部。10年来,事务所以党支部为领导核心、以党的思想作服务保障,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求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事务所律师和工作人员发展到70名,其中党员律师有15名。目前拥有2000平方米的律师办公室,除配备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外,还建立了各类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模拟法庭和餐厅,事务所年均承办各类案件1000余件。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 “全国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 “公民素质教育和社区建设贡献奖”、“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环境支持奖” 、“云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等光荣称号。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该所党支部坚持管理优先、社会效益优先的宗旨,扎实开展“四项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事务所的全面建设。

一是开展好党性教育活动。针对有的律师党员认为律师事务所是新型社会经济组织,国家既不给编制,财政又不给拨款,靠自身发展,党建抓不抓无关紧要,可以不作为重点任务;抓党建既费时又费力,又不产生经济效益等错误认识。活动中事务所党支部从强化律师党员党性观念出发,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的优良传统,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无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新型社会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不但应该抓党建工作,而且还应当把党建工作当重点来抓。

    二是开展好亮牌示范活动。针对个别律师诚信意识差、服务质量差、当事人不满意等现象,党支部坚持让每个党员律师佩戴党徽,把党员的身份亮出来。并坚持把涉及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难事、棘手的事先交给党员律师办,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所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三是开展好奉献公益事业活动。活动中,党支部组织发动律师党员积极参与义务咨询、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向灾区捐款等社会公益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向社会公益事业捐款30多万元。

四是开展好服务群众活动。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景东县的锦屏、文井司法所及江川县安华司法所结成了帮扶对子,适时进行走访帮扶,确定了5个党员联系点,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同时还与护国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威远社区党支部结成共建单位。

                                                    (省律协党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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