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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一期
作者:admin 点击:2967次 日期:2016-09-28 [] [] []



云南省律师行业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拉开序幕

6月11日下午,全省律师行业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在省司法厅会议大厅举行,会议由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吉志勇同志主持,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和亚宁同志作了动员。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以及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和主任在动员中阐述了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要求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的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组织安排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要在服务大局上、创造经验上、解决实际问题上、推动律师行业科学发展上出成果。最后吉志勇副厅长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是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律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永葆党员先进性的有力抓手。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下功夫,在选好主题、创新载体上下功夫,在服务群众、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司法部的相关要求上来。

二是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途径。律师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律师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力以赴抓落实。要亲历亲为,身先士卒,坚持把推动各项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把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体现在优化律师事务所发展上,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风尚。

三是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展现律师行业广大党员良好精神风貌的平台。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借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认真谋划和专题研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迅速启动,扎实推进。同时,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人物、先进经验要及时进行报道和对外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力。

(省律协党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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